【大河财立方消息】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振兴司印发专门通知,部署有关省份在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切实发挥“赈”的政策功能作用,全力支持受灾地区统筹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要深刻认识以工代赈政策在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中的重要意义,发挥好以工代赈赈济困难群众的功能作用,加大以工代赈专项投资对受灾地区基础设施恢复重建的倾斜支持力度,在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中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广泛组织受灾群众特别是脱贫群众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参与灾后重建项目,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通知要求,有关地方在组织实施以工代赈专项资金项目时,要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和地方政府广泛组织受灾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帮助困难群众在家门口有活干、有收入。要依托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积极开展以工代训,提升受灾群众就业技能,合理设置公益性岗位,优先吸纳受灾群众参与工程后期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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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强调,有关地方要在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中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结合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工作,明确一批可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单位扎实做好务工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等各项工作,尽可能吸纳受灾群众参与各类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建设,实现救灾与增收无缝衔接、扶志与扶智有机结合。
同时,国家发改委还介绍,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各地在重点工程项目和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大力实施以工代赈政策,充分挖掘工程项目吸纳当地群众就业潜力,取得了明显成效。据调度,2023年上半年,各地通过在相关建设领域实施以工代赈,已累计吸纳群众务工就业达120余万人,发放劳务报酬140亿元,人均增收1.1万余元,有效拓宽了农村低收入群体和城乡就业困难劳动力就近就业渠道。
在国家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
25个省份在57个国家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涉及交通、水利、能源和生态等建设领域,目前已累计吸纳12万名群众务工就业,发放劳务报酬16亿元,带动人均增收1.3万余元。例如,四川、西藏在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吸纳2万多名群众务工就业,人均增收2.6万元。湖南、甘肃、新疆等7个省(区)在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生态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吸纳4800余名群众务工,预计发放劳务报酬1亿元。陕西、宁夏、甘肃在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中卫—枣阳)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吸纳1200余名群众务工就业,人均增收2.9万元。
在中央投资专项项目中积极实施以工代赈
26个省份在中央投资专项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包括水利、农业农村、生态、城镇建设四大领域,涉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生态保护修复支撑体系等16个专项,共吸纳近22万名当地群众就业,已发放劳务报酬25亿元,人均增收1.1万元。其中,吉林、西藏、湖南等22个省(区、市)在水利领域中央投资专项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吸纳3万名群众就业,带动人均增收1.5万元。
在地方各类重点工程项目中全面实施以工代赈
29个省份积极推动在省、市、县三级各类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涉及项目4200余个,其中省、市级重点项目近1000个、县级重点项目超3000个,包括农业农村、交通、水利、城镇建设、生态、能源、灾后恢复重建等七大领域,带动66万名群众就业,已发放劳务报酬85亿元,人均增收约1.3万元。
在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中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林草等部门,指导各地在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进一步放大“赈”的效果。2023年上半年,28个省份在5700余个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务工群众24万名,已发放劳务报酬14.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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